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发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备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施竞争方式配备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备全面推行办法的通报》(内发改能源字[2016]90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分配的通报》(内发改能源字[2016]903号)拒绝,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乌海市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展开公开发表评优。 本次评优本着公开发表、公平、公正的原则展开,经过甄选、评优程序,引荐3家企业作为乌海市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商,评优引荐企业分别为:乌海市蒙根花光伏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清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累计日期2016年11月1日。
如有异议,谒2016年11月1日17:00前向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现。公示期累计后引荐企业订于2016年11月3日18:00前签订研发协议,否则按顺序由名列其后的开发商接任。 联系人:赵小宁曹刚 联系电话:0473-3959039 邮箱:whfgwnyk@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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